原阳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召开
来源: 原阳融媒 发布时间: 2026-06-28

6月26日,原阳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杨冬军主持召开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学晔、明靖奇、冯玉珍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县领导景胜海、赵婧、张雪涵嵩、范晓哲、祁志彬,县法院院长冯卓群,县监委、县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各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列席会议。

本次常委会会议应到24人,实到21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的重要论述;书面审议了原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原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信访工作法治化推进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域守护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表决通过了辞呈事项和人事任免案;决定了县监察委员会主任代理人选。

杨冬军强调,绿色食品产业是我县主导特色产业,食品安全工作事关产业根基、民生福祉,必须高度重视、紧抓不放。要压实三级监管责任,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强化企业主体监管,严查各类经营乱象。要聚焦突出短板整治,紧盯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治理,建强智慧监管与行刑衔接机制,严打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要健全社会共治体系,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开展科普抽检、红黑榜惩戒,闭环整改各类隐患,守护群众食品安全。

杨冬军要求,新任领导干部要筑牢政治忠诚,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坚持依法履职,依规依程序办事,维护法治权威;要坚守为民担当,解决群众急难愁盼;要严守廉洁底线,主动接受各方监督,特别是要认真学习落实好市委书记魏建平同志在全市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警示会上的讲话精神,真正立党为公为民造福,在原阳履职期间,留下棠荫遍博浪的惠政名声,为原阳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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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阳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卢峰现辞去原阳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6月26日原阳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原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卢峰现辞去原阳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原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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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阳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6年6月26日原阳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赵婧为原阳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任命

张雪涵嵩为原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范晓哲为原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祁志彬为原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免去:

辛晓川的原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刘晓灿的原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赵彦茹的原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郭勇的原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任命

沈万强为原阳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刘双银为原阳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蔡杰为原阳县人大常委会信访法治办公室副主任;

席臣峰为原阳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任命

刘蕊为原阳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毛贻波为原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张晓辉为原阳县民政局局长;

李强为原阳县司法局局长;

甄向辉为原阳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杨忠斌为原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郑宏强为原阳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沈万强的原阳县教育体育局局长职务;

郝新明的原阳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侯永涛的原阳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王红彦的原阳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李彦伟的原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郭林的原阳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胡珍的原阳县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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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阳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赵代理原阳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6年6月26日原阳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原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赵婧代理原阳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