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效能,原阳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以下简称“原阳县综治中心”)按照“中心吹哨、部门报到”和“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的原则,整合法院、检察院、信访局、司法局、妇联、社会心理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力量,打造了集政策法规宣传解答、信访接待、矛盾纠纷化解、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等服务于一体的标准化综治中心,实现“信访事项集中受理、矛盾纠纷联合调处、诉讼调解有机对接、妇女儿童权益依法保障”的工作目标。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原阳县综治中心从即日起正式运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地点
原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北侧
二、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夏季(5月1日—10月1日)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季(10月1日—次年5月1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三、受理事项范围
综治中心设置群众接待大厅、信访接待服务中心、速裁法庭、法律服务室、矛盾纠纷调解室(诉调对接室)、心理咨询室等一庭两办十二室功能分区。接待大厅内设综治受理、信访接待、法律服务、人民调解、诉调对接、妇女儿童权益保障6个服务窗口,
原阳县综治中心运行期间,主要受理以下事项:
(一)综治窗口发挥“中心吹哨、部门报到”职能,统一受理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求助、投诉等。
(二)信访接待窗口归口负责接待来访群众,登记、受理、交办、转办、督办信访事项等。
(三)法律服务窗口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司法救助、行政复议、公证等业务。
(四)矛盾纠纷调处窗口负责全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对符合受理范围的矛盾纠纷,组织律师、首席人民调解员、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员进行化解调处,对调解不成功或不属于调解受理范围的矛盾纠纷,及时告知当事人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申请复议、行政处理;组织调处复杂、疑难矛盾纠纷。
(五)诉调对接窗口对适宜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的民事纠纷,经当事人同意,委托有关调解组织调解,对调解不成功的转入诉讼程序;调解成功且需司法确认的,按照相关程序予以司法确认。
(六)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窗口负责接待来访法律、政策咨询,提供妇女就业创业、引导帮助妇女群众依法、合理、有序反映利益诉求,对困难群体开展帮扶救助。
(七)心理咨询窗口实行预约制,有相关需求的人员请主动预约,时间确定后免费提供“一对一”心理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
如有上述事项的需求朋友,请到原阳县综治中心咨询、办理,如有疑问,还可以拨打电话咨询。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电话:0373-7586817
社会心理服务中心电话:0373-7573888
原阳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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