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县本级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政策解读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01-12

 

一、什么是执法主体?

行政执法主体,是指依法设立、依法享有行政职权、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并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二、公布行政执法主体的必要性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作为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行政执法机关,其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必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审核确认并向社会公布,被公布的行政执法机关才能在县级人民政府辖区内进行行政执法活动。

三、公布县本级行政执法主体的意义

行政执法主体发生设立、分立主体资格取消等情形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报请县政府审查确定后向社会公布。本文件就是五大行政执法领域改革后其原有二级机构的执法主体资格被取消,县政府对全县的行政执法资格进行清理后,重新审查向社会公布最新的本行政区行政执法主体,旨在规范全县的行政执法主体的行政执法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关于公布县本级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