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浅层、中深层地热能 开发利用项目的禁止和限制取水范围划定 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来源: 原阳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 2025-12-26


 

为便于社会公众和相关单位准确理解和把握《原阳县浅层、中深层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的禁止和限制取水范围划定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为啥要出这个政策?

背景:地热能是一种清洁、可再生能源,在改善能源结构、推进节能减排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地热能开发利用通常伴随地下水取用,如果管理不当,容易引发地下水水位下降、水质恶化、地面沉降等一系列生态和地质环境问题。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和清洁能源需求的增长,原阳县浅层和中深层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逐步增多,部分区域地下水资源承载压力不断加大。为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地下水保护,推动地热水资源科学、有序、可持续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地下水管理条例》《河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原阳县制定并印发了本《方案》,对需要取水的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实施分区分类管控。

二、主要干啥的?

目的:《方案》围绕“在哪些地方能取水、哪些地方不能取水、取多少水、怎么管水”这几个关键问题,重点解决以下几方面问题:

1.明确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取水的空间边界,防止无序、过度开采。

2.区分不同区域、不同层位的管控要求,实行差异化管理。

3.强化取水、回灌和计量监管,防范地下水生态风险。

4.为今后地热能合理开发和城市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

通过划定禁止、限制和适宜取水范围,为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提供清晰、可执行的政策依据。

三、适用于哪些区域和项目?

适用区域:本次划定的管控范围为原阳县中心城区及部分周边区域,总面积约106.14平方公里,涉及原兴街道、阳和街道、葛埠口乡、靳堂乡、大宾镇等多个乡(镇、街道)。

适用项目:《方案》主要针对需要取水的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包括浅层地热能和中深层地热能开发项目。

四、地热能取水范围如何划分?

按照生态优先、总量控制、科学管控的原则,《方案》将原阳县地热能开发利用取水区域划分为三类:

(一)禁止取水范围

禁止取水范围主要包括两类情形:

一是重点区域禁止取水。包括高速铁路路基两侧200米范围、地下水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河道堤防和护堤地、重要文物保护区(如古博浪沙遗址、张苍墓等)以及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禁采区域。这类区域对地下水安全和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义,原则上禁止任何需要取水的地热开发活动。

二是特定中深层热储禁止取水。原阳县主城区地下800~1200米范围内部分含水层水质较好,被作为战略储备水源。本次将新近系明化镇组(800~1000米)和馆陶组上部(1000~1200米)热储层明确划定为禁止取水层位,不得用于需要取水的地热能开发项目。

(二)限制取水范围

限制取水范围实行从严控制、逐步压减的管理要求,主要包括:

一是浅层地下水超采区。凡被上级政府或相关部门认定为浅层地下水超采区的区域,均划为浅层地热能开发限制取水范围,严格控制新增取水项目。

二是中深层地热水资源集中开采区域。中心城区原华温泉区域以及南街温泉、新世纪温泉区域,由于地热开发历史较长、资源较为敏感,被划定为中深层地热能开发限制取水范围,防止过度开采影响资源可持续利用。

(三)适宜取水范围

除禁止取水范围和限制取水范围以外的区域,划定为适宜取水范围。在该范围内,经依法审批后,可开展需要取水的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需要取水的浅层地热能开发项目井深一般应小于200米、中深层地热能开发项目井深一般应大于1300米,避免对禁止取水层位造成影响。

五、管理要求有哪些?

(一)禁止取水范围怎么管?

在禁止取水范围内,严禁新建、改建、扩建任何需要取水的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对已经存在的取水项目,依法依规予以关闭,确保地下水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限制取水范围怎么管?

限制取水范围内实行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和逐步削减制度。确需新建取水项目的,应当通过核减其他取水户用水量或通过用水权交易等方式解决用水指标,优先保障民生和重点发展需求。

(三)适宜取水范围怎么管?

在适宜取水范围内,取水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地热水开发管理规定,依法办理取水许可,落实同层等量回灌制度,对取水和回灌实行全过程计量和监管,不得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对已建项目不符合要求的,须限期整改,整改不达标的依法予以关闭。

六、对社会和群众有什么意义?

《方案》的实施,有利于规范地热能开发秩序,防止盲目取水和资源浪费;有利于保护地下水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有利于推动清洁能源合理利用,促进原阳县绿色低碳发展;也为企业投资和群众参与地热能项目提供了清晰、稳定、可预期的政策环境。


解读机关:原阳县水利局水政水资源股

联系电话:0373-7284048

联系人:郭世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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