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优化调整赋予乡镇(街道)行政处罚权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原阳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5-12-30


 

一、出台背景

2025年7月,河南省政府印发《关于优化调整赋予乡镇(街道)行政处罚权的通知》(豫政〔2025〕15号),并公布了《河南省赋予乡镇(街道)行政处罚权指导目录(2025年)》,2025年12月26日新乡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调整优化赋予乡镇(街道)行政处罚权的公告》。为贯彻落实省、市部署,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升执法效能,制定本《通知》。

二、主要内容

依据省级《河南省赋予乡镇(街道)行政处罚权指导目录(2025 年)》,结合我县实际,承接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消防救援等4个领域31项行政处罚权。清单明确了各项行政处罚事项的名称、执法领域、实施依据和行使范围,操作性强。赋权后,乡镇(街道)为法定执法主体,原执法部门在相应区域不得再行使已赋权事项,从源头上避免重复执法或监管真空。同时规范案件衔接,公告实施前已立案未结案及历史遗留案件,仍由原执法部门办理并承担相关复议、诉讼工作,不再承接的事项同步回归原部门行使,保障执法无缝衔接。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县人民政府定期组织对承接事项运行情况、实施效果、基层承接能力等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动态调整的重要依据。赋权部门要安排专门力量跟踪指导乡镇(街道)相关领域行政执法案件的办理,为乡镇(街道)制定实用、易操作的执法工作指引,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要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各界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知晓度和认同度,为工作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解读单位:司法局法制办

联系电话:0373-7516288

联系人:吴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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