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律服务领域
【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律援助在行动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12-02


【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律援助在行动

 

20211110蔺某原阳县法律援助中心赠送了一面捍卫争议 维护公平 为民解忧 尽心尽责”的锦旗,感谢原阳县法律援助中心给予的法律援助和援助律师精湛的业务维权,困惑多日的问题得到了及时的解决

申请人蔺某系原阳县某木业公司员工2020310日,申请人蔺某在工作期间被机械绞伤。经审查,申请人蔺某被认定为工伤。治疗终结后,申请人蔺某向原阳县社会保险中心申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原阳县社会保险中心申请人蔺某来申请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时已超过法定50周岁退休年龄为由拒绝支付,后申请人蔺某诉至法院,要求原阳县社会保险中心履行支付原告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定职责。

202193日,申请人蔺某来到原阳县法律援助中心,诉说了自己的相关情况,原阳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当即接受了申请人蔺某的申请,并于同日进行了指派。援助律师尹鹏宇接受原阳县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立即在指派当日接待了申请人蔺某,通过了解案情与审查证据后发现,申请人蔺某在发生事故时并未达到退休年龄,原阳县社会保险中心以申请人蔺某申请时年满五十周岁为由拒不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该理由明显缺乏法律依据。通过庭审中辩论与质证,最终法院采纳了代理律师的观点和意见,认定被告原阳县社会保险中心拒不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行政行为违法,并责令原阳县社会保险中心履行支付补助金的法定职责,最终,申请人蔺某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

原阳县法律援助中心“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以来始终从受援人最切实的利益出发,不断完善服务机制,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水平,全力为民办实事、做好事、解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