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就业创业培训管理办法》(豫人社办[2018]46号)、《关于新乡市认定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的实施方案》(新人社[2019]14号)文件规定,县人社局经过培训机构自主申报、资料初审、现场核查、专家评审四个环节,拟认定新乡市创捷职业培训学校、新乡市德中康职业培训学校、新乡市远大职业培训学校、新乡市残疾人职业培训学校为我县技能培训定点培训机构。
公示期为2022年7月12日至7月18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向原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反映,联系电话:0373-7226227。
原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