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领域
​多重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退费(指南)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09-15


 参保人员同时存续多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重复缴纳基本养 老保险费的,应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由转入地社保经办机 构负责按规定予以清理:参保人员同时在两地以上存在基本养老 保险关系的,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转入地社 保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它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参保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期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 险的,清理同期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其中,机关事业单 位工作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参加企业养老保险、清理同期企业养老保险关系。             

3.办理材料:( )参保人员同时在两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以上重复

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参加企业养老保

险、清理同期企业养老保险关系的。

咨询电话:03737588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