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取得工伤认定书,并进行工伤登记后,工伤职工经 治疗病情相对稳定后,因存在肢体、器官功能障碍或缺陷,可以 通过医疗技术、物理治疗、作业治疗、心理治疗、康复护理与职 业训练等综合手段,使其达到功能部分恢复或完全恢复并获得就 业能力,社保经办机构应鼓励其进行康复治疗,使其可以尽早重返工作岗位。
办理材料 :(一)《河南省工伤职工康复治疗申请表》(附件12-4);(二)协议医疗机构康复方案;
(三)医疗机构相关诊查材料。
咨询电话:0373-7588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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