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提升我县营商环境,按照《新乡市城市绿化条例》《河南省简化和规范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实施方案》《豫政办[2017]127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经研究,现将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城市绿化移栽
申请单位提出申请后,由行业管理部门(城管局)、申请单位、施工单位、绿化建设单位、绿化施工单位(涉及已移交绿化的为绿化养护单位)到现场对需移除的绿化苗木量进行工程量锁定。
二、审批流程
行政许可:适用于占用、改变城市绿地审批
先受理,进入正常审批程序,并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或补正的材料、形式、时限和超期处理办法,待申请人补齐或补正全部材料后,发放审批手续。
三、容缺办理
时限为3个工作日,凡超出时限不按规定补齐或补正全部材料的,将对申请人采取纳入到不良信用黑名单等措施进行严格处罚。
原阳县城市管理局
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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