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相关经营者和企业: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特别是进口冷链生鲜食品给疫情防控带来不确定性风险因素,可能导致冻品价格波动,甚至影响水产品、鲜肉等替代品价格平稳,给群众生活和疫情防控造成影响。为保证生活必需品、冷链生鲜食品、防疫物资等商品市场价格稳定,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规定,原阳县市场监管局正在对生活必需品、冷链生鲜食品、防疫物资等商品价格进行重点监管,现发布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经营者要严格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维护生活必需品、冷链生鲜食品、防疫物资等商品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经营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四、自本提醒告诫书发布之日起,凡发现经营者有上述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依法予以从重处罚。
五、各有关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如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进行交易。
六、除生产自用外,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不得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
全县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依照职责加强市场监管,加强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防疫物资等重要商品和服务的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现管辖范围内的有关经营者实施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鼓励消费者对原阳县辖区内有关市场主体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发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时,可拨打“12315”热线或通过12315网络举报投诉平台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直接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反映。
2021年1月15日
区县政府网站
省内各市政府网站
国务院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