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原编﹝2021﹞19号 | 成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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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时间: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关: | 发布日期: | 2021-11-15 | |
有效性: |
关于公布原阳县县乡两级权责清单通用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
为推进全县权责清单标准化进程,解决权责清单纵向不统一问题,新乡市作为全省试点,率先完成市县两级权责清单通用目录编制工作,并对新乡市所辖各乡镇(街道)所行使的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进行明确。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原阳县县乡两级权责清单通用目录》(以下简称《通用目录》)已经县委编委会研究,现将《通用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此次《通用目录》编制,共涉及各乡镇(街道)、有关县委部委、政府工作部门共42家,汇总形成县乡两级行政职权事项6070项,其中县级事项5814项,乡镇(街道)履行基础事项65项,委托乡镇实施事项191项。实施层级B为市级行使职权;C为县级行使职权;D为乡镇(街道)行使职权。
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政策变化等情况,及时向县委编办提交调整意见,按程序审核确认后进行动态调整。
中共原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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