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原编﹝2022﹞6号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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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中共原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2-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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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原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省赋予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列入县级权责清单管理的通知
来源: 中共原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2-03-03

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发〔2021〕23 号)切实推进放权赋能改革,充分激发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动力活力,经研究,决定将省赋予经济社会管理权限(255项)列入县级权责清单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月报、年报制度每月3日前向县委编办报送上月工作情况及统计表格。每年12月15日前委编办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年度报送内容包括:承接运行情况、机制健全完善情况、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等。

二、完善权责清单。各部门要梳理省赋予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运行环节及要素,建立专门管理台账。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单位要明确监管主体,创新监管方式,优化监管措施,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对涉及人民生命安全、公共利益等的权限,实行全链条、零死角的严格监管。

四、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明确具体负责人员,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细化具体措施,确保省赋予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有监督

 

附件:河南省放权赋能事项纳入县级权责清单一览表.xls

 

 

 

 

中共原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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