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原编﹝2022﹞6号 | 成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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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时间: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关: | 中共原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22-03-03 |
有效性: |
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发〔2021〕23 号),切实推进放权赋能改革,充分激发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动力活力,经研究,决定将省赋予经济社会管理权限(255项)列入县级权责清单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月报、年报制度。每月3日前向县委编办报送上月工作情况及统计表格。每年12月15日前向县委编办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年度报送内容包括:承接运行情况、机制健全完善情况、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等。
二、完善权责清单。各部门要梳理省赋予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运行环节及要素,建立专门管理台账。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单位要明确监管主体,创新监管方式,优化监管措施,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对涉及人民生命安全、公共利益等的权限,实行全链条、零死角的严格监管。
四、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明确具体负责人员,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细化具体措施,确保省赋予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有监督。
中共原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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