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原编〔2023〕50号 | 成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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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时间: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关: | 发布日期: | 2023-04-06 | |
有效性: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委各部委、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新乡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新乡市权责清单通用目录调整情况的通知》(新编〔2023〕2号)文件精神,以及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等情况,对我县权责清单通用目录进行动态调整:新增88项,删除22项,调整职权要素410项。现将调整情况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行使职权,不得变相行使已取消、承接的权力事项,不得擅自取消、转移权力和责任。要及时按照县权责清单通用目录调整情况对本单位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开。
附件:50号附件.xls
中共原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2023年3月22日
区县政府网站
省内各市政府网站
国务院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