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等文件政策规定,我县拟收回收购以下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拟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价格公示如下:
序号 | 土地使用权人 | 项目名称 | 宗地位置 | 土地用途 | 宗地面积(平方米) | 拟收回收购(万元) |
1 | 原阳县金豫河置业有限公司 | 原阳县园丁小区(一期) | 胜利街西侧 |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15%商业) | 31641.45 | 3329.37228 |
合计 | 31641.45 | 3329.37228 |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拟核准的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原阳县自然资源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7日-2025年4月20日
公示机关:原阳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解放路与中兴街交叉口东北角原阳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王东洋
联系电话:0373-7293960
原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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