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原阳县汽车零部件产业园检测实验服务中心及智慧停车场项目用地使用权供应方案的请示》(原自然资【2026】73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划拨用地目录》(原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精神,经研究,同意你局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将2026-18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划拨给原阳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具体位置、面积等情况如下:
一、宗地情况
该宗地位于万象路南侧、原包路西侧,宗地编号为2026-18号,面积0.270753公顷(4.06亩),规划用途为科研用地。
二、宗地控制指标应符合以下要求
详见规划条件通知书。
三、划拨土地使用权人
原阳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四、不动产单元代码
4410725002233GB00148W00000000。
五、划拨土地价格
无偿划拨。
六、其他事项
(一)落实各项市政配套设施,做好竖向规划设计及各类工程管线规划,并纳入城市管网体系。
(二)其他技术参数按国家相关技术规定执行。
七、供地时间
本方案经县政府批复后,按照自然资源部《划拨用地目录》(原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等规定执行。
此复。
原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