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原政办〔2023〕28号 | 成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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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时间: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关: | 发布日期: | 2023-04-28 | |
有效性: |
原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原阳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河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豫政办〔2023〕3号)和《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新乡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新政办〔2023〕18号)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监管效能,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现就公布原阳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依照清单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
县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办事处)要严格执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严肃清理整治以各种名义变相设立的许可,清单之外一律不得实施行政许可,坚决防止行政许可“明减暗增”。此前各类行政许可事项调整的层级、方式与本次公布的清单不一致的,以本次公布的清单为准。各责任部门要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等清单中行政许可事项的衔接工作,严格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
二、规范行政许可设定审查和动态调整程序
纳入清单的行政许可事项,应当有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依据。因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需要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相关部门可提出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要及时做好衔接。
三、持续推进审批服务流程再造
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要求,统筹网上办事入口,提升网上办事深度,推动关联性强、办事需求量大、企业群众获得感强的跨部门、跨层级行政许可事项集成化办理。持续加大放权授权、探索容新容缺、优化业务流程,加强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进一步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持续推进“不见面审批”“一网通办”、全豫通办、跨省通办、告知承诺、行业综合许可证等改革措施,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便利、更满意。
四、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
要依托清单明确监管重点,逐项明确审批监管职责边界,严守监管底线。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明确监管层级、监管规则和标准,并将与行政许可事项对应的监管事项纳入“互联网+监管”平台监管事项动态管理系统。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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