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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时间: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关: | 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原阳分局 | 发布日期: | 2023-11-27 |
有效性: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附表中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电话:0373-7566636
通讯地址:原阳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政务服务大厅环保窗口(邮编:4535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附表: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附表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建设单位及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情况 |
1 | 原阳县城区公共卫生服务应急中心建设项目 | 原阳县夏庄南、中兴街西侧 | 河南普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投资概算3620万元,计划设置住院床位120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急救、留观、医疗、康复等服务。 | 废气:餐厅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污水处理站臭气采用处理单元加盖密闭,周围喷洒生物除臭剂处理。废水:采用“一级强化处理(格栅+调节池+混凝沉淀池)+消毒”工艺处理经管网后排入原阳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噪声:采取减振、隔音等降噪措施。固废: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包装,定期由资质单位处置,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设置暂存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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