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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发布日期: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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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025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9-30


孔卫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乡道路安全”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回应委员提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增设“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应当由省级公

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辖区道路里程、人车流量等条件,严格审查,严格把关,严格控制数量,严禁违规设置,严禁随意

罚款。目前,原阳县辖区“电子警察抓拍设备”数量已基本饱和,短时间内增设“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申报审批难度较

大。下一步我们会积极进行申报,努力进行争取,科学落实您的提案。

二、落实上级部署。关于加强城乡道路安全管理,积极落实部局、省厅和市局“减量控大”“豫筑平安”“春季行动”

等专项行动的部署和要求,推进“减量控大”“豫筑平安”“春季行动”等专项行动。结合辖区G327G107、兰原高速、S506S225等主要道路实际情况,查处“酒醉驾”、“大货车及农用车违法载人”“三超一疲劳”等工作措施,尽最大努

力将专项行动转化为群众满意的社会效果。

三、开展专项行动。充分抓住“逢五行动”、“周末夜查”契机,严打农村地区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重点查处违法载人违法行为;紧盯重点违法,加大路检路查力度,切

实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紧抓重点时段,夜间、周末和假期,布控重点路段,城市餐饮娱乐场所、地摊夜市周边道路以及进出城主要道路,延伸农村地区乡镇、集市、农家乐

周边道路,以及涉酒交通事故易发、多发点段,全面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段,加大治理力度。

四、打造“绿色通道”,服务师生出行。结合新老城区主要道路沿线中小学校分布情况,全体交通民警在19个重

点学校门口开辟了“绿色通道”,在周一至周五的上下学期间,疏导校园门口交通秩序,纠正交通违法行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服务师生出行。

谢谢您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

 

 

原阳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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