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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发布日期: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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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030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9-30


李卫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部分路口交通标识”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设路西向东方向与中兴街交叉口,由于此处道路设计宽度不够等原因,优化“绿化带”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实际问题。驾驶人应该提前做好准备,车辆适当向前行驶后,进行调头即可。

二、经实地调研建设路与太行大道交叉口,太行大道北向南方向直行加右转交通标线规划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能够满足道路通行的基本需要。目前,由于建设路为单向2车道,太行大道北向南方向不具备单独设置右转车道的条件。

三、由于“交通信号灯”受电源、人车流量、雨雪雾天气等因素影响较大,结合这些实际情况,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经常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辖区“交通信号灯”进行维护调整,确保科学正常运行,服务群众安全文明出行。

谢谢您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

 

 

原阳县公安局

2024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