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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发布日期: | 2024-09-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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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卫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部分路口交通标识”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设路西向东方向与中兴街交叉口,由于此处道路设计宽度不够等原因,优化“绿化带”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实际问题。驾驶人应该提前做好准备,车辆适当向前行驶后,进行调头即可。
二、经实地调研建设路与太行大道交叉口,太行大道北向南方向直行加右转交通标线规划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能够满足道路通行的基本需要。目前,由于建设路为单向2车道,太行大道北向南方向不具备单独设置右转车道的条件。
三、由于“交通信号灯”受电源、人车流量、雨雪雾天气等因素影响较大,结合这些实际情况,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经常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辖区“交通信号灯”进行维护调整,确保科学正常运行,服务群众安全文明出行。
谢谢您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
原阳县公安局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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