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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发布日期: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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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04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9-30


张国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学校撤点并校”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原阳县目前共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151所(初中30所,小学108所,教学点12个,特教学校1所),其中乡镇130所、城区21所。

目前全县100人以下小规模学校32所,校均学生69人,101-200人共计47所,校均学生145人。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和教学点情况摸底工作的通知》(教发规函〔2022504号)精神,2023年底前全部消除(分流)50人以下教学点、2024年全部消除(分流)51-100人小规模学校、2025年全部消除(分流)101-200人学校。

我县在实际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不搞一刀切,2023年在对50人以下教学点撤并中保留了3所。在20242025年撤并规划中,拟将51-100人的32所小规模学校保留7所,将101-200人的47所小规模学校保留34所。

下一步将对保留学校加大投入,提升管理水平,提高办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原阳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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