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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发布日期: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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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05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9-30


娄亚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严禁住宅小区居民楼电动车‘进楼入户’充电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来,我局物业办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高层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行动、电动车管理等一系列活动。组织各物管区域物业服务企业,召开安全工作会议6次,下达关于物业管理区域安全生产通知7份。全面落实强调电动车安全管理工作,并督促物业企业在电梯中加装电动车上楼阻挡系统,防止电动车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同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以张贴通告、海报、条幅、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要求物业企业在楼道及电梯内设置警示标志,提高居民安全意识。

1.加强电动车管理工作。在日常工作中,我局督促物业公司按照《新乡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劝阻和制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立即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消防救援部门报告。”各相关执法部门应当按照《新乡市居民住宅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加大执法力度,对违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2.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今年3月,我局组织辖区内物管小区物业服务企业集中开展消防演练观摩会,严密统一组织演练培训,不断提升物业从业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督促各物业企业根据物业管理区域实际情况开展消防演练、培训,遇有突发事件及时处置,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保障群众人身及财产安全。

3.针对小区电动汽车充电桩不足的问题,我局物业办督促、鼓励小区物业公司增加充电设施,满足小区业主的充电需求,防止违规充电的发生。2023年至今我县共有33个物业小区,增加建设7484个电动车充电插座,基本满足了充电需求,降低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带来的安全隐患。

对于您对城建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表示衷心感谢。

恳请您今后一如既往地支持我县城建事业的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为推动我县城市建设快速发展贡献力量。

 

 

原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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