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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发布日期: | 2024-09-30 | |
有效性: |
王玥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老城区道路交通安全建设进一步规范”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原兴路与胜利路交叉口已增设了红绿灯,由于此处路口情况十分特殊,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经过多次实地调试,此处红绿灯调整为黄闪灯最为科学,有效缓解了路口交通拥堵(注:如果设置为红、黄、绿灯交替运行,人车高峰期常常发生交通拥堵情况)。
二、目前,建设路与太行大道交叉口至老县医院路段,已设置了“交通隔离护栏”;解放路设置“交通隔离护栏”项目,已列入《2024年-2027年原阳县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规划》,向相关部门提交了具体规划可行性报告,政府批复后予以实施。
三、加强电动车管理。一是根据县委县政府“创建省级明城市”工作部署,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已经将电动车管理列入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从未间断,也将持续开展下去,推动电动车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二是电动车治理取得的效果。2024年1月1日至今,共纠正劝导非机动车、电动车逆行、闯红灯、走机动车道、未悬挂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8. 6万余人次,教育老年人驾驶电动车违法2. 6万人次,消除了一大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交通秩序明显提升。三是在非机动车、电动车、老年代步车及行人交通违法群体中,老年人、女性、接送学生群体占了大多数。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在执法活动中,坚持“人性化”执法理念,自觉消化被管理对象对立情绪矛盾,对电动车违法群体老年人、女性主要以“劝导教育为主”,引导他们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谢谢您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
原阳县公安局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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