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杨、田改霞、王文丽、李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幸福路路口加装或更换交通灯的建议”已收悉。现依据职责答复如下:
一、根据您建议的内容,原阳县公安局十分重视,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保安,交通管理大队领导李广华、谢香锋、胡玉宾、王立彬及道路交通安全技术人员等,亲自到幸福路原阳段进行了实地调研,结合此处道路车流量实际情况进行了科学决策。
二、原阳县幸福路通车后,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先后在幸福路杨厂、幸福路包厂等路口设置简易交通信号灯;在幸福路张兰庄路口、幸福路杨厂路口、幸福路赵北窑路口、幸福路官厂路口、幸福路包厂路口设置钓鱼竿式信号灯。目前,因供电问题未投入使用,下一步将加大力度协调供电。
三、2024年结合实际在包厂路口安装过车卡口系统一套。
四、在今后工作中,辖区交警中队将进一步完善幸福路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辖区交警中队将进一步加大此路段道路巡逻管控力度,严查严打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服务群众安全有序出行。
谢谢您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
原阳县公安局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