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杰、高伟、李宜杰、李海滨、王丙洋、裴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翔宇路与太行大道及胡韦线交叉口增设交通信号灯或警示灯的建议”已收悉。现依据职责答复如下:
一、根据您建议的内容,原阳县公安局十分重视,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保安,交通管理大队领导李广华、谢香锋、胡玉宾、王立彬及道路交通安全技术人员等,亲自深入翔宇路与太行大道及胡韦线交叉口进行了实地调研,结合此道路车流量实际情况进行了科学决策。
二、结合实际情况,一是拟在该交叉口翔宇路自东向西方向道路北侧设置黄闪提示灯、胡韦线自西向东道路南侧设置黄闪提示灯,路面施划减速提示标线。二是邀请上级交通管理部门专家来该路口实地论证,符合安装信号灯条件的,及时筹措资金予以安装。
三、在今后工作中,辖区交警中队将进一步完善此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加大此路段巡逻管控力度,严查严打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服务群众安全有序出行。
谢谢您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
原阳县公安局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