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
第059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 2025-09-18


 

娄瑞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县老旧小区改造的提案的提案收悉。

首先感谢您对住建城管工作的支持和为我们提出的良好建议。根据我局职责,结合实际工作,现答复如下: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自2019年起,我局已陆续完成邮政局家属院、城关镇家属院、老政府家属院、南街小学家属院、河务局家属院等老旧小区改造项目40个,涉及63栋楼,总建筑面积16.65万平方米,户数1476户,完成总投资约5354.13万元。

2025年计划改造交警队家属院等小区14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十五五规划”20多个小区项目也已经上报市住建局。

我局严格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等文件精神,开展和推动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

一、科学规划、充分调查,合理制定年度改造计划及实施方案

我局根据各老旧小区建筑使用年限、破损程度、设施配套状况、周边地理环境,因地制宜,科学制定改造提升方案,实现各具特色的改造效果。在改造中力戒形式主义,改造方案根据小区具体情况制定,不搞一刀切,一个小区一个改造方案,不搞统一模式。坚持以人为本,把握改造重点,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并合理确定改造内容和方案。

二、多方资金筹措,为老旧小区改造提供财力保障

(一)财政资金。加大县财政资金投入,统筹使用中央财政预算内投资和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补助资金,把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纳入政府年度预算,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二)单位投资。鼓励老旧小区原产权单位、管线单位等主动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通过直接投资、落实资产收益、费用优惠等方式,同步完成相关改造工作。

(三)居民出资。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结合实际,明确居民出资责任和出资形式,探索居民出资部分通过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公共收益等渠道筹集。

(四)社会资金。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造,引入专业机构、社会资本、金融机构、物业服务企业等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提质。

三、合理确定改造内容

我县老旧小区改造内容目前可分为基础类、完善类。

(一)基础类。包括改造提升小区内部的道路、排水、供电、弱电、消防、安防、生活垃圾分类等基础设施,以及架空线规整(入地)等。

(二)完善类。包括拆除违法建设,整治小区及周边绿化、照明等环境,改造或建设小区停车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等配套设施。

四、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后期管理

为落实省、市、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立物业管理长效机制的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防止小区改造后失管失修。我县印发了《关于印发<原阳县关于建立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确定了小区改造后的三种长效管理模式,目前正在拟议题报请政府开会研究。

(一)对具备条件的老旧小区推行专业物业管理,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的物业服务。

(二)对不具备专业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实施基础物业管理。

(三)对不具备专业物业管理和基础物业管理条件的老旧小区,街道办事处要推动成立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自治组织,推行业主自治管理

五、强化监督管理,严把质量关

我局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上,由专人负责,严把质量关,同居民全程监管改造。不合格的材料、没有资质的单位、没有岗位证的工人、没有检测合格的设备等,一律不得入场。

 

 

原阳县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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