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引黄灌区供水服务工程管理制度
来源: 原阳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 2025-12-26

 


 

为进一步落实工程管理责任制,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责任心,提高各级输水设施的利用率,保障工程长期发挥效益,扩大灌溉面积,完善工程管理制度如下:

1.工程股负责工程技术管理,组织编制并落实工程管理规划和更新改造、养护维修计划。

2.各水利所、站落实渠道责任段划分、责任到人,建立工程管理责任档案。如有人员变更,责任段应随时变更,不能有空段,并将变更情况及时上报灌区。

3.闸房、启闭机和建筑物有专人管理,闸房外墙、桥梁护栏以及主要交通路口建筑物不得有张贴广告,保证闸房清洁、卫生,启闭机启闭灵活,建筑物完好,造成人为损坏及被盗的,由管理责任人照价赔偿。

4.放水期间,各所站要加大河道巡查力度,及时对桥、闸、涵洞以及河道内阻水杂物进行清除,确保河道安全畅通;放水过后,要对河道进行全面清查,对河道内、建筑物前杂物及时进行彻底清除。

5.各所、站配置的测量仪器等设备由专人管理,保证工作需要,不得外借。

6.严禁河道堤防违章取土,管理人员坚持日常巡河,一经发现应及时制止,如制止无效,及时上报供水服务中心水政股处理。否则,造成的险工缺口,由责任人负责堵复加固,如果所长或管理人员擅自批准河道堤防取土的,灌区将追究所长或管理人员责任。

7.按照供水服务中心要求,做好渠道绿化工作,渠道内口严禁植树,堤顶、渠内严禁种植农作物,河道内坡无杂草、杂物、拦水埂等阻水障碍。

8.干渠堤防平整无坑洼,保证车辆畅通,支、斗门无乱挖、乱堵现象。

9.供水服务中心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水利所、站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检查,并严格执行灌区工程管理考核办法,对工作成效突出和管理落后的所站进行表彰和处罚,使工程管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