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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原阳县自然资源局 | 发布日期: | 2024-0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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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摸清自然资源质量分布情况,完善自然资源资产分等、定级、价格评估体系,实现自然资源“两统一”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和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排部署,原阳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了全县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现已形成初步成果。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定于2024年8月27日上午10:00举行原阳县园林草地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听取各位代表对原阳县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的意见和建议。
二、申请条件
1、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者在原阳县设立机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熟悉和关注我县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等相关工作,有较广泛的群众代表性。
三、听证会举办机构、时间、地点
举办机构:原阳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4年8月27日上午10:00
地点:原阳县自然资源局3楼办会议室
四、申请方式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公民,请于2024年8月26日前,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前往原阳县自然资源局422室提出书面申请。
五、听证会代表应遵守以下纪律:
1、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按时亲自参加听证,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单位介绍信;
2、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客观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3、遵守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随意发言。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7289960
附件:听证会报名表
原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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