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成文日期: | ||
---|---|---|---|
失效时间: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关: | 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原阳分局 | 发布日期: | 2023-08-21 |
有效性: |
河南省隆腾金属容器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3 年 4月 25日取得“关于《河南省隆腾金属容器有限公司年产30万只包装桶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审批申请的批复(原环审〔2023〕4号 )”行政许可,在我局对环评文件复核中发现,该项目环评文件编制主持人兰小奶于 2023 年 3月17日被列入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限期整改名单。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款,“受理时已列入本办法规定的限期整改名单或者本办法规定的“黑名单”的编制单位或者编制人员编制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部门应当依法撤销相应批准文件”。本机关决定撤销“关于《河南省隆腾金属容器有限公司年产30万只包装桶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审批申请的批复(原环审〔2023〕4号 )”行政许可。
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原阳分局
2023年8月17日
区县政府网站
省内各市政府网站
国务院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