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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原阳分局 发布日期: 2023-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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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原阳分局关于撤销原环审〔2023〕4号环评批复文件的公示
来源: 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原阳分局 发布时间: 2023-08-21


河南省隆腾金属容器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3 年 4月 25日取得“关于河南省隆腾金属容器有限公司年产30万只包装桶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审批申请的批复(原环审〔20234 )”行政许可,在我局对环评文件复核中发现该项目环评文件编制主持人兰小奶 2023 年 3月17日被列入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限期整改名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款受理时已列入本办法规定的限期整改名单或者本办法规定的“黑名单”的编制单位或者编制人员编制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部门应当依法撤销相应批准文件”。本机关决定撤销关于河南省隆腾金属容器有限公司年产30万只包装桶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审批申请的批复(原环审〔20234 )”行政许可。

附件: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原阳分局行政许可撤销决定书.docx

   

    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原阳分局

                                      2023年8月17日